明年车辆购置税到国税局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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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6: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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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206:48:25)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岩、通讯员余宏报道:省国税局昨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改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届时,消费者的购车税要到国税部门缴纳。 昨日召开的全省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全省车购税费改革进入最后阶段,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人员划转分流安置和业务财产移交接收工作。 据悉,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形式征收。从2001年起改为车辆购置税,仍由交通部门代征。 实行费改税4年来,交通部门共代征车购税35.58亿元。这部分资金缓解了我省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全省交通事业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 省国税局局长刘勇表示,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车购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交接期间原则上不准停征车购税;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停征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