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林绑架儿童一审被判13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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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6:52 北京青年报 | ||||||||||
今年38岁的张开林系贵州省人,8月17日晚6时左右,张开林到石家庄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5楼,先是向该中心的教师索要300元未果,之后进入509房间英语教室将门反锁,持刀劫持了两名儿童,而后用塑料袋将其中一儿童的右腿与自己的左腿捆在一起坐到窗台上,以孩子的人身安全相威胁索要钱物,后经警方多次劝说无效被击伤,两名人质获救。 张开林:做这件事情很后悔 上午9时许,庭审开始。张开林在两个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记者发现,张开林的两只眼睛有明显的差异,右眼比较小,看起来很呆滞。张开林个子比较矮,背部有些弯曲,脸上有两个比较明显的枪口伤。记者后来了解到,由于遭受枪击,张开林的右眼已经失明。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开林说话迟缓,但神志清醒,在审判员的提问下,他用浓重的方言不时为自己辩解,并表示,他做这件事也很后悔。 公诉人:遭遇令人同情但法律无情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警方在现场收缴的刀子,一共有4把,两把是削水果皮的刀,一把是不锈钢菜刀,一把是瓦工用的铲刀。 法警拿着刀子让张开林查看,张开林仔细看过之后说,他在绑架小孩时没有拿那把菜刀,只拿了一把瓦工刀,而且这个刀当时放在窗台上,没有在他手中。 庭审过程中,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派检察官罗万群等二人出庭支持公诉。罗万群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通过法庭调查、张开林自己的供述以及对张开林的讯问、有关证据的出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已证实张开林犯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麻醉的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加以秘密隐藏或控制,以此勒索财物或对他人相要挟的行为。张开林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绑架罪。 公诉人说,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在办理张开林绑架案时心情十分复杂,张开林生活在偏远闭塞、经济不发达的山区,人很老实,家境不很宽裕,有3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亲人在山东遇难,他前去处理又与亲人走散遭遇打劫,可以说种种生活压力、厄运缠身,使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差、心理承受力弱的张开林走向了极端。张开林的种种遭遇是令人同情的,但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行为人生活坎坷就对他从轻或减从处罚。 律师:张开林主观恶意很小 河北石新律师事务所霍泉律师为张开林辩护称,被告张开林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纯属偶然犯罪,动机单纯而不恶劣,主观恶性很小,悔罪表现好。张开林伤愈后真诚坦白,配合侦查机关工作,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也可以看出被告悔罪表现很好,而且他有3个需要抚养的孩子。张开林由于枪伤已瞎了一只眼睛,落下残疾,请法庭对其宽大处理。 被劫持儿童家长:张开林判得很轻 袁先生是一名被劫持儿童的家长,他特意赶到新华区法院旁听了庭审。法庭判决之后,袁先生说,张开林被判13年有期徒刑,可以说判得很轻。袁先生说,他的儿子才9岁,遭受劫持后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影响,常常感到无名的害怕。 法官:判决考虑了控辩双方意见 审判长曹同华说,判决结果已注意到控辩双方的意见,对张开林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予以充分注意,对其的判决可以说罚当其罪。 文并供图/《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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