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项目建设须过环保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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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0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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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207:00:36)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进、通讯员姜学强、姚东明报道:一江苏老板计划投资1000万元在枣阳兴建化工厂,因污染大、治污设施难配套,这个项目11月25日被枣阳市环保部门否决。 这是枣阳市因环保问题该月拒绝的第3个投资项目。 枣阳市11月初明确规定: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在立项阶段要向市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没有环保部门的审批手续,计划、规划、土地、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都不得“放行”。对违反此规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阳市还对2001年以来新、扩、改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强制关闭了新市丁庄造纸厂等4家污染严重的造纸、制浆企业,责令19家基本符合条件的采矿企业限期补办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等手续,取缔、关闭了11家不合格采矿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