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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废物进口国家明令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37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环保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今后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下列7种废物: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废汽车钢铁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沉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游戏机);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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