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全部转为独立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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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37 时代商报 | ||||||||
大连这种公证管理体制将创全国首例 “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不再兼任公证员协会的领导,公证员协会的领导机构全部由执业公证员组成,公证员协会工作机构的设立也由协会自己说了算。”这样的创新实践,是记者近日从大连市公证员协会上获悉的,这种公证管理体制的创新在我国市一级公证员协会中还没有先例。
目前,大连市的公证业已经基本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公证处已全部由行政体制转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成为执行国家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法人。司法机关将由过去对公证具体的、微观的管理转向宏观调控。 有关司法人士表示:今后要解决“不公正公证”问题,公证的质量是公证的生命,不能把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作为公证的惟一追求,要通过行业自律加强对公证质量的控制。公证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蚕食公证处的利益,通过刁难等不择手段地在当事人身上牟取好处要受到党纪国法处罚。 时代商报驻大连记者凌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