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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贪污370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39 新华网

  这个“粮耗子”,几年时间内,居然贪污挪用公款总额高达370万元。经郑州新郑市检察院公诉,2004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原新郑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马建军有期徒刑16年。

  经审理查明,1997年上半年,新郑市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发往广州办事处一批大豆,销售给广东省江门市侨汇粮油公司。当时,马建军任新郑市粮油公司经理,他“亲自”指使
广州办事处主任薛某让江门粮油公司汇款20万元到某公司账号上。马将这20万元变相据为己有。

  2003年7月,新郑检察院反贪局在对马建军所在单位进行清查时,发现马有严重经济问题,但此时马因经营管理不力已被免职,跑到深圳做起了生意。同年7月底,侦查人员在深圳将其抓回。(记者沈春梅 通讯员 王冰山 王建伟)(责任编辑:张立红)(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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