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块古墓瓷片换来十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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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59 时代商报 | ||||||||
发现古墓后不是报告政府进行挖掘,而是自组人马对古墓进行洗劫,7个人在忙活了5个晚上后,惟一的收获只是一块瓷器残片,而经文物部门鉴定,他们盗掘的是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辽代古墓葬群中的一座古墓。昨日,沈阳市法库县法院对这7名盗墓人下达了判决书,他们中最多的将面临十年的刑期。 豆地惊现古墓却已被盗
2004年8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叶茂台镇文化站站长孙凤池在巡山时,意外地在东山坡上村民国士青家中的豆地南边看到了一个新挖出的大坑。坑有1米多长,0.6米宽,五六米深,在坑边上还散落着成块的青砖。职业的敏感让他马上意识到,有人盗墓了!接到报告后,考古人员立刻赶到现场,但遗憾的是,这座墓在以前就已被盗过,所以考古人员仅在墓室内发现了一块白瓷残片。后经辽宁省文物鉴定组鉴定:该残片为辽代墓中的随葬品,而叶茂台辽代墓群坐落的位置是叶茂台村正西的老虎窝山脉中,是2002年由国务院命名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以残片仍有一定考古研究价值。 根据新挖的大坑,公安机关立刻对此事进行侦查,8月29日,7名盗墓者被抓获。 “不知挖的是国家重点文物” 10月15日,法库县法院对其中6名被告人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上,主犯木否小峰辩称,今年7月下旬,他在叶茂台村老虎窝山上找欧梨树时,发现山上一片豆地里有古时的青砖和瓦砾。他觉得那地底下肯定有古时的墓葬。在找到李文才等人后,他们一共7人在8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拿着自制的刨刃,带上了铁锹、撬棍、镐和绳子一起忙活了5个夜晚,将盗洞与墓室打通。他和赵汉香、李文才3人进入墓中后,发现里面除了一些保存完好但不易移走的壁画和地上有两片杯形瓷器碎片外,没有更多的文物,于是他们拿走了其中一片。木否小峰称,在挖掘前他不知道这是古墓,也不知道西山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 其他几人在法庭上辩称,木否小峰伙同他们去挖墓时并未告诉他们挖的是古墓,有的人则称只是想挖点古大钱卖钱。 盗墓首犯要坐十年大牢 法庭在审理时认为,只要行为人的盗掘行为是出于故意,盗掘的对象即便是不确定的,也构成主观故意,且在墓的附近有墓碑的标志,是受保护范围。木否小峰、李文才、赵焕林、赵汉香、王喜山、吴国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负刑事责任。主犯木否小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文才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处罚金5000元。赵焕林、赵汉香、王喜山被判处有期徒期3年,并分别处罚金3000元、7000元、8000元。吴国友因及时中止犯罪罪行,免予刑事处罚,处罚金3000元。昨天,法库县法院下达了此判决。 时代商报记者冯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