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将随机选定拍卖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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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0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今后,全市法院在确定委托拍卖机构时,将从市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的30家拍卖行里随机挑选。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确定委托拍卖机构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市高级法院将建立全市拍卖机构名册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设立委托司法鉴定拍卖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统一计费标准。
法院拟选用的拍卖机构不超过30家,拟选用的司法鉴定机构按不同行业各不超过20家。从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相关机构一律向市高级法院申报材料,有关公告可登录北京法院网(www.bjgy.chinacourt.org),随后接受为期7天的公示。 名册确定后,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相关法院报高级法院从名册中进行随机确定。入围名册的拍卖和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考核,每年淘汰最后一名。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