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路内禁放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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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02 北京日报 | ||||||||
市安监局首次参与管理市监察局成立督察组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增加到1300—1500处 本报讯(记者肖雯慧通讯员曹金良)昨天,市禁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人士透露,本市今年进一步明确了禁放区域的范围,五环路以内地区(含五环路内外辅路)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禁放区域,由当地政府自行划定。
今年是本市实施《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第12个年头。尽管禁放工作初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自1998年以来,禁放形势逐年严峻。特别是2004年春节期间,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共造成5人死亡,比2003年同期增加3人。 根据国家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调整,今年,本市建立了禁放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派出联络员,组成禁放工作联席办公室,继续坚持“口子不开,力度不减,禁放区管住,非禁放区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堵住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本市禁放区和市民手中,引导市民到非禁放区安全燃放。 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规定,此前,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被划定为禁放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远离市区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不列为禁放区。为了便于市民牢记哪些区域可以燃放,哪些区域不能燃放,从“疏堵结合”的角度出发,对禁放区域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元旦即将来临,本市公安机关加强了对各进京路口、主要街区、各乡镇路口的巡逻盘查力度,目前已经查获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17起,查获价值23万元的伪劣烟花爆竹745万头,31名违禁人员被行政拘留。首次参与禁放工作管理的安监部门,强化对非禁放区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燃放点的监管,为广大市民燃放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非禁放区县定点许可烟花爆竹临时供应点,将增加到1300至1500处,方便有燃放需求的市民购买。 今年,市政府还责成市监察局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督察组,对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的禁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禁放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