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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批准保护山海关古城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23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日电 (高鲁剑、赵丽娟)《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日前经河北省政府正式批准并开始实施。

  今后,在长城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与长城游览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与长城游览有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其设计方案应按程序严格审批。在关城保护区范围内,要确保整体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严禁拆除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建设新建筑,要多
方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履行公示、审查和报批程序。整个保护区内,还要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形式等。始建于明代的山海关古城,号称“万里长城第一关”,是中国古代最完整的军事城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2003年初,河北省决定恢复山海关古城的历史风貌。2003年10月,《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由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通过初步审查、论证。规划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层次等问题。(完)(责任编辑: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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