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规范》”无人喝彩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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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33 沈阳今报 | ||||||||
广州市质检局最近推出了《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规定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其他部位的按摩属于医学美容行业,只能持相关的许可证才能进行。这项《规范》已开始试点,明年将在全广州市推行。(12月1日《信息时报》) 笔者留意了一下,仅仅一个上午,某网站上在这条消息后面的跟帖评论就超过了300条。可见这个《规范》触及到了一个吸引人眼球的热门社会话题———色情或准色情服务现象
诚然,网上跟帖不可能代表全社会对《规范》的看法,但又不可否认它代表了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的看法。特别是这种文件刚一出台还未实行就被众口一词的否定意见淹没的现象,很不多见,应当引起发布机关的认真检省:这样的《规范》出台前到底有没有经过了解民意和社会反应的一定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这道程序,一个行政《规范》的出台条件是否算是完备?或者经过了上述程序,那么就该想一想事前了解和事后反应反差为何如此之大?这种程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规范》出台后社会否定看法如此一致,既指出了它的不可行性,也把可能夭折或无疾而终的后果说出来,在这种情势下发布机关应当采取何种态度?拿出什么应对措施? 笔者斗胆建言:先撤回“全面推行”的时间表,赶快趁着“试点”阶段收集社会反应。如果社会反应仍是目前网上那个样子,就趁着还没有“全面推行”赶快取消这个《规范》。这样更显得行政部门尊重民意、结合实际和知过能改一些。遏制色情、准色情服务这类社会丑恶现象确有必要,但真正有效的应当是出刃见血、剔骨剜疮般的成熟手段。(甘肃宋希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