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规定 如有因欠薪导致上访将严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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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38 东方网 | |||||||||
【目标】:为了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省政府决定春节前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目标是: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措施】:吕祖善要求,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三个方面需要尽快突破 【现状】:现在,很多企业都采取平时支付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支付方式;在建筑行业还普遍存在由“包工头”而不是建筑施工企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现象。而且,一些企业即使欠了薪,可以赖着不给,实在躲不过就给农民工付点工钱,有关部门拿他们没辙。 【突破】:吕祖善要求,针对这几个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毕竟,由法人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同时,我省宁波、金华、嘉兴等地在建设领域积极探索的一些制度,效果很好。其中,建立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的做法要考虑全省普遍推行。希望省劳动保障厅抓紧提出我省实施这项制度的政策意见。 此外,省政府决定,从明年开始,把农民工工资清欠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因劳动保障执法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劳动管理混乱,甚至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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