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 福建农民今年负担减轻二十五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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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福州十二月一日电 (记者孙贤迅)八闽农村去年起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此项改革使福建农民今年减轻负担二十五亿元人民币。 去年初,福建在全国先行停征除烟叶、原木收购环节之外的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之后,面对该省二千六百多万农民仍然肩负着不轻的负担,迅速制定了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除烟叶及原木
福建省副省长陈芸今日称此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带给福建农民实实在在的好处,也激发了农民生产与创业积极性。今年上半年,福建农村出现投资办实体热、造林热、种果热、养殖热,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大幅度增长。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十点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