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架设高压线 村民状告华北电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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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9:46 中国环境报 | ||||||||
因住宅离高压线过近,致使单姓村民一家9年不能正常生活,近日,单某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单某现年61岁,系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大王庄村的村民,该村166号院私产属于原告所有。1995年,被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在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架设500千伏的高压线路,其中120号至121号电塔区间的高压线经过原告所有的宅院上方,最低处距原告房屋仅有3米,
原告认为,二被告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关于“500千伏高压电线不得少于20米保护区的安全距离规定,并且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拆除位于原告宅院上方的高压电线,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原告没有提出索赔要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