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优化投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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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肖持刚实习生李想)“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要为投资环境服务”对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说,这的确不是一句空口号。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敬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观念,以业务建设为主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着眼于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秩序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及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使优化西安的投资环境在检察工作的实践中得到体现。
优化市场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以维护市场秩序为主要职能,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严重损害我市投资形象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5件71人,提起公诉50件69人。“3·25体彩”诈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办理,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秩序良好的发展环境。 维护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对行政执法领域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仅四月份当月,全市检察机关就走访工商、药检、新闻出版、烟草专卖、文化等行政机关326次,查询案件444件、查阅案件卷宗1569卷。建议移交犯罪案件32件36人。全市各区县检察机关还与辖区的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签署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议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权的行使,有效保障了投资客商的合法权益。 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执法理念,制定下发了《西安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优化投资环境“六个确保”、“六个不准”的举措,向46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切实做到打击和保障并重、服务与整治并举。密切西安市检察机关与外籍、外地以及国有、私营企业的联系,主动接受企业对检查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使检察机关在改善西安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