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昨起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提高4.8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4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在听取和吸收前期举行的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同时,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和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昨日起对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调整。
据悉,根据调整规定:云南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从12月1日抄见电量起,在原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4.8分;居民电炊用电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4.2分。 同时,对我省自2000年以来实行的居民生活用电超基数优惠政策也予以适当调整,相应提高优惠基数。具体规定是:对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电,优惠基数从原每户每月60千瓦时提高为100千瓦时;100千瓦时以内的基数电量执行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超过100千瓦时的电量按调整后的居民电炊用电价格执行。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