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昨起在西安可办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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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从12月1日起,包括西安和沈阳在内的五个城市将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从而使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中国的西部和东北地区。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决定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在此前已开放上海、深圳、
刘明康说,在新开放的上述五城市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由其直接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