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背后是利益驱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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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0:57 京华时报 | ||||||||
作者: 肖风来源: 摘编自《潇湘晨报》12月2日 文/ 广州这一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杜绝或遏制美发店、发廊等场所的色情按摩以及其他色情现象。问题是,“按摩不准碰肩以下部位”的禁令如何执行,如何监控?稍具理性的人都会立刻觉得这样的措施只是某些管理者关起门来想当然的“杰作”,最终只会是缺乏实际操作性的纸上谈兵。
美发店、发廊等场所色情按摩屡打不绝,已是不少城市的显性问题。究其主因无非两个:一个是在暴利的诱惑下,美发店、发廊老板铤而走险,挑战法律与城市管理的底线;更重要的则是,一些执法部门与执法者出于利益结盟或其他需要,为色情业充当“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很显然,要铲除或制止美发店、发廊等场所里的色情活动,无疑应该对症下药,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者的权力运用,逐步缩小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增加色情业组织者和从事者的违法犯罪成本。 因此,与其拷问类似“美发店不得进行肩部以下按摩”的可行性,不如质问有关部门:为什么总是乐此不疲地出台这样那样不具操作性的部门规定呢? 笔者认为,在禁令背后隐藏着一个只可意会的部门利益驱动———“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对于其他部位的按摩,属于医学美容行业,只能持相关的许可证方可经营。”谁负责审核与颁发相关的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收费、收多少费用,领取许可证后是不是意味着拥有了从事色情按摩心照不宣的“许可”?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又是“执法经济”的一个变种。它和美发店、发廊等场所里的色情按摩一样,都是渐趋文明法治的城市管理中的“恶性肿瘤”,同样应受到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