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建议人大来次违宪文件征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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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3: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张培元 “任何公民都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1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针对网友“中国没有宪法法院,出现违宪问题由哪个机关来处理”的提问说了这样一句话。李飞指出,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宪法监督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今年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增设了备案审查室,对规范性文
自孙志刚案后被千呼万唤的违宪审查,迈出了“备案审查室”这一步,虽然叫好声连连,但引起的“下文”并不多。其原因可能是,全国人大在北京,基层单位山高路远,很多人恐怕在意识闪念中早就把这一念头给打消了。 全国人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合宪性审查,虽然采取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但面对大大小小单位浩如烟海的文件,靠“主动”的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极其有限,“被动”的来信来访接待更不可能顾及全面,人大的“关注”效果肯定要打折扣。笔者突发奇想,全国人大如果搞一次违宪“红头文件”征集,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 搞一次“违宪文件”征集,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警示那些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地方政府,不能再无所顾忌地违法行政;二是对行政执法单位和公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三是推动各级立法机关形成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充分的法制过滤,减少现实生活中违法违规的行政决策出现;四是可降低公民的维权成本,满足公众对“红头文件”的质疑权和审核权;五是为立法监督机关赢得更多的主动,把违法的东西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着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和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老百姓对政府“红头文件”中“土政策”的违法现象并非没有察觉,而是缺少必要的民意表达途径和权利主张渠道。笔者以为,全国人大的“备案审查室”要想真正变成全体公众的“备案审查室”,让老百姓手中多一柄对付违法违规“红头文件”的尚方宝剑,不妨利用这样的“征集活动”,吸引公众主动去“审查”那些用意不良的“红头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