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供血传染艾滋 渎职官员首次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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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5:22 北京青年报 | ||||||||
内蒙古清水河县原卫生局局长李占平、副局长杨飞日前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中国因非法采供血传染艾滋病而追究行政官员司法责任的首例案件。清水河县检察院渎职侵权科科长杨有良说,李占平、杨飞任清水河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期间,清水河县医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不具备艾滋病毒检测的条件下,为患者提供自采血,导致11人感染艾滋病,2人二次性传播感染艾滋病,其中2人已经死亡。
“这是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至今,中国首例非法输血感染艾滋病毒的医疗事故。”中国艾滋病防治专家、北京佑安医院医生张可说。清水河县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125公里,地处山区,经济落后。清水河县医院条件落后,血液储备不足,遇到临床紧急用血,不得不向卖血者买血。以至于2000年以前有5人专门为清水河县医院提供血液。其中一人现已证实为艾滋病患者。 目前,清水河县公安局还对清水河县医院原院长王晓玲、原副院长张俊等7名相关责任人,以犯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的嫌疑,分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作者:汤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