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降低了部分类型货车通行费(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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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5:22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李江泓)一辆载重10至15吨的货车从石家庄到广州,公路通行费将降低1300元,运输总成本降低7%。明年起国家将降低部分类型货车通行费,减轻公路使用者和社会的负担。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与发展改革委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要求各地区交通、价格主管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明年起实施。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说,这次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对象是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对大于15吨的第5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对10至15吨的第4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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