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侃点)捡到的钱包会“烫手”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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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6:2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艾卿实习生黎婷 事件: 今年30岁的郭国钢是新洲人,在青山建七路租了间小门面做瓜子生意。11月28日上午10时许,郭国钢在热电小区附近捡到了一个女式白底红花的钱包,内有一对年轻夫妇的结婚
拾包人:害怕“好心没好报” 郭国钢告诉记者,他在身份证上看到,失主地址也在青山区,从包内银行卡和几个字据来看,失主很富有,卡内可能有巨款,但钱包内只有5元人民币。钱包是失主掉的,还是小偷偷的?会不会是小偷把钱拿走了?银行卡内有多少钱,谁也不知道,如果小偷用身份证把钱取走了,失主误认为是他盗取的,那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市民:不必处处怕“井绳” 这事在郭国钢的街坊中引起了激烈争论。街坊陈先生认为,郭先生的想法可以理解。前段时间,他看见有个小孩被自行车撞倒,赶紧上前扶一把,结果小孩父母认为是陈先生撞倒的,不听其解释便数落陈先生,幸好当时有一名交警看到整个事情的经过,这才解除误会。 就此事,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群众。许多市民对郭国钢捡到钱包后的担忧表示理解,但更多的人认为,不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汉口的赵先生认为,郭国钢拾金不昧,其精神可嘉。身正不怕影子斜,郭国钢应该主动把钱包送过去,把好事做到底。作为失主,肯定会仔细考虑,如果钱包是被小偷偷了,小偷不会送钱包回来;如果是自己掉的,好心人送还,当然感激不尽。尤其是能将身份证、银行卡送还,免去了失主许多麻烦。如果钱包内的钱物少了,肯定不会怀疑还钱包的好心人。不管怎么样,这个社会毕竟还是好人多。 读者:媒体公信力得人心 郭国钢为何要把钱包送到本报?他说:“我们那儿的人都相信金报。”据他讲,此前,“杀人疑犯到金报自首”、“捡到银行卡取出4000元钱方知错”等报道在市民心中记忆犹新。 此外,本报2002年2月26日开始推出的系列报道让郭国钢和他的邻居至今难忘记。当月25日,读者来电反映,说一名下岗女工扶起一名在菜场摔倒的太婆,结果反被太婆家人当作肇事者,被“扣押”了8小时。本报记者多次到事发地取证,菜场30多名目击者签字为下岗女工作证,最后终于为下岗女工讨回了清白。下岗女工对记者说的话让他们深受启发:“我没做亏心事,扯到哪里我都不怕。” 郭国钢说:“我听到那多人都相信金报,就找上门来了。”他希望失主见报后,与金报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