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件骗贷1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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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6:3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贾少强通讯员房金亮黎开颖)从2002年6月至2003年8月的15个月时间内,黄勇13次用假证件、假证明及冒用他人姓名等手段骗贷160多万元。黄勇近日被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今年32岁的黄勇是布吉街道人。法院查明,从2002年6月至20003年,黄勇先后13次向银行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骗取贷款。买车后,以自己的名义或冒充其妻子吴某和妻弟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贾少强通讯员房金亮黎开颖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