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蒋大国强调重罚拖欠民工工钱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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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6:4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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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306:49:11)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世昌通讯员肖放其徐淳)湖北省清欠民工工资进入攻坚阶段。昨日,副省长蒋大国强调,一定要重罚拖欠民工工钱的行为。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座谈会。副省长蒋大国在会上说,两个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劳动监察部门要加重对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在2005年春节前,劳动监察部门必须将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700万元民工工资基本清欠到位。 省劳动和保障厅厅长吴永文表示,清欠民工工资已进入攻坚阶段,劳动监察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支付民工工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新闻媒体对重大恶性欠薪事件进行曝光和跟踪报道。 据了解,12月1日起实施的《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民工工资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