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绑架案凶犯被判15年 称自己其实不是那么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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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7:41 新华网 | ||||||||
8月5日,33岁的河南人李润良在通州发廊绑架店员,并向警方索要赎金8000万元。昨天,通州法院一审判处李润良15年徒刑。 昨天上午9时许,垂头丧气的李润良被带进法庭。当法庭核实李润良身份时,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李润良频频出错,对出生地的回答是“2月26日”,民族则称是“1971”,每次都需要法官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几遍后才能回答。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润良没有为自己作辩解,只是强调自己“其实不是那么坏”,“打了3枪我都没倒,证明我没你们想像的那么坏,如果真的那么坏,一枪就该死啦”,李润良认为这就是“天理”。但警方透露,当时狙击手并不想击毙他,所以没打致命部位。 对于索要8000万元,李润良称当时只是随口说出,后来“不好意思改口”。而向警察要钱,是因为“个人肯定没太多钱,只有国家钱多,所以得管警察要。” 昨天,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李润良15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李润良表示不会上诉。旁听的发廊老板潘女士听到李润良的回答,不断地叹气,表示“李润良又可恨又可怜”,她称将向李润良索赔22万元。 8月5日,李润良在通州永顺西街“南鄂情苑”美容美发中心持刀威胁店员张某。在张某逃脱后,李润良又劫持店员彭某。通州警方闻讯赶来时,李润良向民警索要赎金8000万元。特警狙击手向李润良连开3枪,击中其颈、肩部,随后救出人质。(记者邹桂)(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