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保障冬季用煤的供应 对运煤车三项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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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7:56 新华网 | ||||||||
为保障冬季电煤、取暖用煤供应,我省交通部门制订出三项优惠措施,以降低车辆运输成本。这是记者昨天从省交通厅获悉的。 这些优惠措施是:现已实行计重收费的7条高速公路,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单位的电煤运输车辆实行单向计重收费,即拉完煤返程空载时免费通行;现在还没有实行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对于超载30%以下的运煤车辆,继续实行不查、不罚、不卸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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