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项产品昨通过审议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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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12 桂龙新闻网 | ||||||||
玉林正骨水、玉林云香精、玉林香蒜、容县沙田柚从今以后将享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12月2日,自治区技监局组织召开了审定会,上述四项产品经与会专家严格审议,一致通过。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生产,无论在质量特色或声誉上均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依照该规定经审核批准并以原产地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通过原产地域产品命名及其控制手段,确定产品生产条件和生产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同时利用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原产地域范围以外的生产者不得使用也不得假冒专用标志,从而保护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多年来,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制度的保护,我国许多原产地域产品遭到来自国内外各种假冒产品的侵害。如绍兴酒,目前其三分之二的海外市场份额产自日本。我国一旦加入上述国际条约或协议,就将面临着保护外国原产地域产品的义务和我国原产地域产品在国外得到保护的权利。 据了解,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区已有合浦南珠和容县沙田柚两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记者 康钦如通讯员罗卢洋)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罗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