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最低0.8元/吨 年底前17市须“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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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27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12月2日讯(记者 李琥珀) 记者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1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有8个城市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省政府规定的0.80元/吨的最低收费标准。按照要求,其他城市必须在年底前提价,提价时无须举行价格听证会。 建设厅人士告诉记者,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已严重影响了我省的治污进程。就我省的情况来看,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标准普遍偏低,平均只有0.38元/吨,仅能满足运行所需
为确保污水处理项目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优先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了0.80元/吨的最低收费标准,要求1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污水处理费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达标”,2005年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 据统计,目前我省枣庄、烟台、潍坊、济宁、威海、莱芜、菏泽、滨州8市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了省政府规定的0.80元/吨的最低标准。淄博因为已在去年3月提高到了0.75元/吨,今年不再提价,计划明年提高到1元/吨的保本微利水平。 另据了解,因为0.80元/吨的城市污水处理最低标准是省政府制定的,各地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提价时无须举行价格听证会。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