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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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1: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转轨时期利益格局的调整,使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在一些地方出现。特别是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增大。11月2日发生在我市的因企业内部产生纠纷,堵塞陇海铁路,造成铁路运营中断35分钟的事件,影响极其恶劣。这件事给我们以警示,必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要善于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这个脉络去把握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增强维护稳定的预见性、主动性,防患于未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尤其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要千方百计帮他们排忧解难。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做透,疏通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有效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来营造。稳定是大局,守法是准绳。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诱因主要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这些问题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许多问题正在着力解决当中。在这个过程中,群众提出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局意识、法制观念都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仅凭感情用事,行为就会有失准则,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影响与大家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稳定大局。广大群众应增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的意识,决不能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要知道,即使诉求合理合法,但表达方式不合法,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尤其不得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聚集,堵塞交通,封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门,妨害正常的社会秩序。历史经验和实践证明,任何冲动和不理智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强化“四化”理念,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改革开放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我市具有迫切而深远的意义。“上下同欲者胜”,全市人民应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共同打造全面小康的美好未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