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劳教制度需改革完善 要做到五个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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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4: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日电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要求,劳教管理工作改革,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劳教制度强制性、教育改造性的属性,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 法制日报报道,张福森是在全国劳教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张福森指出,中国国情相对复杂,社会上存在“大法不犯、小法常犯、屡教不改”的特殊群体,他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主观恶性程度较大,其不良心理结构、违法行为习惯和不良人格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很大危害。不实施教育挽救,对社会和他们本人,都将产生更严重的危害。 但由于这一群体没构成刑事犯罪,或可以不施以刑事处罚,而采取其他办法又起不到应有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一种有效的方法对他们实施教育挽救。劳教制度正是基于这种客观情况创立发展起来的,对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的强制性教育措施是这一制度的本质特征。 他表示,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形势下,劳教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王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