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意见不同可提交联席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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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1:29 新京报 | ||||||||
房山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旨在统一裁判尺度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天,房山区法院召开了首次法官联席会议,该院从本月起将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法官之间的审判经验交流,及法官与专家之间的专题研讨,统一裁判尺度。
据房山区法院院长吉罗洪介绍,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是鉴于目前裁判尺度和裁量权的行使不是很规范,法官的审判思路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所以要采取一种制度来规范法官裁量权的行使。 吉罗洪认为,无论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包括执行,裁量权的行使都是很重要的问题,相同和相似案件如果裁判不一致,老百姓意见会很大。今后,有了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如果遇到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中个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或独任审判员无法提出明确意见的情况,将由联席会议组织研讨并做出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江伟认为,该制度是一个创举。他表示,目前的管理体制,使广大法官丧失很多主动性,责任也不明确。此次建立的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虽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但也有了一个初步的标准。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