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创法官联席会议 同类案件用同一尺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1:3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相同相似案件,法院审理尺度不一致,导致当事人怀疑判决。”昨天,房山法院推出首个法官联席会议,院长吉罗洪解释出台原因时说,“联席会议就是要统一审判尺度”。 房山法院法官审案时发现,在审一些随社会发展刚刚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时,同法院的法官审判尺度不一,而法官之间沟通却较少。吉罗洪院长表示,法官联席会议一是给法官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江伟认为,法官联席会议开创了先例,突出了法官作用,调动了法官积极性,促进了法院独立向法官独立迈进。 联席会议五项工作职责 1.研究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 2.研究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 3.邀请专家学者与法官交流或调研、考察; 4.对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 5.完成有关部门提出的调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