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制定《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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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1:54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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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杨佳薇)近日,由市审计局及市纪检委、组织部、信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在内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从而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形成干部监督合力提供了政策性的依据。 《办法》规定,市委组织部要按照自身职责,及时向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对
同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之间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交流,并适时向市委组织部沟通。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正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线索需及时与组织部沟通;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对受理的反映正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举报要综合分析情况并及时沟通;市人事局拟对市管干部或县(处)级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的情况以及在公务员队伍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与组织部沟通。 据悉,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将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交流会,研究沟通有关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