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翻朋友劫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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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3:5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文钊)伙同他人下药麻翻朋友抢劫钱财。日前,黄某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月6日下午,黄带段、李二人到九龙坡大堰村其朋友余某家,谎称想请朋友们一起吃饭,叫余把原来打工认识的一班朋友全都请来。余欣然答应,并打电话叫其他人一同前往。
当天晚上,喝了放有麻醉药品的酒水后,余某一帮人均昏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钱财均已被洗劫一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