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逃女贪官杨秀珠被指认贪污公款过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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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3:5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都市快报3日消息浙江外逃女贪官杨秀珠案有重大突破。日前,在杨案中颇为关键的原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高云光等四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杭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四人采用虚报冒领手段,帮杨贪污了一千多万元公款。这也是在与杨相关的官员腐败系列案中,杨首次被指控的犯罪事实。
杨秀珠外逃前,曾长期担任温州市规划局长、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此次被起诉的高云光、金建林、沙少华、李小燕四人,都在这两家单位任职。 杭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说,1993年底前后,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温州市水心汇昌小区地块时,经杨批准,减免了应当上交的土地配套费。1996年底,杨秀珠授意高云光、金建林测算该笔费用,在收取了这笔一千多万元的配套费后,又做了假账,给她个人使用。 起诉书说,杨和高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的职务之便,伙同金建林、李小燕、沙少华以补交配套设施费的名义,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千多万元,已涉嫌共同贪污犯罪。共同犯罪中,杨是主犯,高、金起次要作用,李、沙起辅助作用,都是从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