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引进沉默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7:11 时代商报 | ||||||||
重庆法院引进沉默权公安部门称将增加办案难度 【本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12月2日,记者在重庆市一中院举行的宪法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刑事审判已开始“有限制地引进沉默权”。据了解刑事证据立法部门已在推进这一原则。而重庆市公、检、法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要谨慎推行沉默权。
检察机关:将增加公诉难度 “推行沉默权,可有效避免刑讯逼供,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诉难度。”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李雪山则称,传统的办案观念是重口供轻证据,使一些司法人员采取诱供、逼供的方法,让其认供,这是侵犯人权的表现。推行沉默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诉难度。 公安机关:会增加办案难度 重庆市公安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客观上说,沉默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会增加办案难度。尽管沉默权会给案件侦破带来影响,但沉默权是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人民法院:庭审推行“零口供” 重庆市一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吴雯称,该庭在审判实践中采取了一些做法,从客观上保护了沉默权。吴雯介绍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有如实供述的义务,但对不如实供述的,没规定要承担不利后果。目前,该庭在审判中已经淡化了口供,尽可能以其他证据形成锁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