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污染物吊销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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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7:27 深圳商报 | ||||||||
偷排污染物吊销许可证 市环保局严惩企业非法偷排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郑英)市环保局昨日下午,向不法企业开出了首批吊销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昨日下午15时左右,记者随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龙岗区坪山镇一家名为和鑫荣公司厂区。据执法人员介绍,在今年10月5日的一次检查中,该企业被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从1栋楼顶天台直接外排。污染物中镍达到9.79毫克/升、铜达到29.3毫克/升,远远超出环保法规要求,而直排的废水就流到坪山的支流石溪河内。这家企业在今年内已经是第三次被执法人员发现不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对其前两次的不法行为给予了10万元处罚,但是该企业在最近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再次有同样的不法行为,对此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环保部门作出了最严厉的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 据介绍,除了这家企业以外,位于宝安区公明镇的李松朗锦桥五金塑胶制品厂也被吊销排污许可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郑英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