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发员工生活费还要超时加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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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0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三天,本市又一批违法企业被查处。记者昨天从市劳动监察总队获悉:12月2日至3日,该总队组织监察员赴普陀、闵行、奉贤等区对部分企业进行了劳动监察。就检查的情况来看,一些私营企业的违规违法现象还很严重,监察人员以刚刚出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准绳,责令限期整改。 闵行区华漕镇上海天长实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较为严重。监察人员发现,这
在奉贤区南桥江海工业园区内的映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8、9、10三个月未给员工发过工资,共拖欠105名员工的工资额为19万多元;未给32名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超时加班的现象。据此,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在下周三以前将欠发的19万多元的工资足额向员工发放;32名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必须同时补缴;相关的用工资料必须送劳动监察部门核查。 市劳动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昨天希望,企业法人应规范用工行为,广大员工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地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敢于与违规违法现象作斗争。 记者任淑霞(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