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在黑龙江检查 对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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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1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3日讯11月29日至12月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督查组在我省检查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先后到我省哈尔滨市及该市平房区、黑河市及该市爱辉区,对市、区两级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悉,督查组主要检查自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来,我省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在组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看录像、查阅资料、踏查区域、座谈讨论等方法进行了检查,对我省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我省在经济普查工作中抢前抓早,是全国最早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的省份。到目前为止,全省12个地市、54个县区成立了普查中心,全省13个地市和省农垦总局均已落实了普查经费,可以保证普查需要。截止到10月末,全省市、县两级普查经费预算总额为2878.4万元,实际拨付到位1309.62万元,占总预算数的45.5%;13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普查经费总预算数为1390.4万元,已到位经费为718.7万元,占51.7%,其中哈尔滨市已经到位经费100万元;县(区)普查经费总预算数为1488万元,已到位普查经费为680万元,占45.7%。全省共抽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6.8万人,其中95%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从基层各部门、各企业及街道、社区选调的,受经费所限仅有约5%的普查员是从社会临时招聘的。有50%以上从事过普查工作或统计、财会工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几乎是全员参与普查工作。县级以上普查机构利用宣传画、标语、板报、橱窗、宣传车、发放传单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普查舆论氛围。(黑龙江日报) 作者:谭迎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