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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

  结合开发区特点

  探索基层院建设改革创新之路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振家

  合肥高新区检察院,1997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属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主要负责合肥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政务区的检察工作。自2000年初正式挂牌办公以来,我院结合开发区的工作实际,不断总结探索派出院的建设改革创新之路。

  按照编制,我院应有10个科、局、室,预编人数50人,而目前实际只有在编干警16人,所管辖区域面积却达70平方公里,常住及流动人口20余万,且各开发区仍在不断发展壮大。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院打破常规,不搞上下业务对口,而是根据开发区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组合内设机构和人员。将全院人员分设为三个组,即刑检组、自侦组与检务保障组,在严格内部制约和监督、严格遵守备案制度和汇报制度的前提下,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发挥其潜能。例如,2003年,井岗镇(原蜀山镇)建委主任张某某滥发拆迁许可证,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院提前介入,查明张某某涉嫌渎职犯罪后,果断立案。由于该案牵涉面广人多,涉及到几十户上百人,为尽快稳定群众,全院干警一起上阵,认真清理审查个人建设施工通知单5174户(建设面积65.15万平方米),及时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并提起公诉,张某某最终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高新区检察院地处我市经济建设前沿,是我市经济建设主战场,辖区内以外资、民营企业为主,相对于传统的经济模式与经营方式,其涉足的经济领域更宽,使用的技术含量更高,采取的经营方式更灵活多样,从而使检察工作增添许多新的内容。为适应开发区检察工作的新特点,高新区检察院在建院之初,就确立了以“确保办案质量”为中心,以“服务开发区”为重点,以“水平高、手段新、能力强”为实现途径,大力倡导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自己准确把握案情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地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与此同时,针对开发区检察工作技术性强的特点,我们不局限于法律框框,在办案中适时地运用技术手段鉴别案情真伪,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执法能力。在我院办理的何双四涉嫌向佳通轮胎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由于涉及原材料化学成分是否涉嫌掺杂、掺假,我们请来省技术监督部门的专家,通过现场和源头采样进行化学成分测试,经过严格的技术对比,发现由于源头的原材料本身就存在瑕疵,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因此,我院果断地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该公司材料进入管理上的疏漏提出检察建议。

  着眼未来建“两房”抓住机遇谋发展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夙勤

  近年来,肥东县检察院的“两房”建设有了较大改观,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好评,2003年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两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从肥东县检察院两房建设的过程来看,大体可以分为:1979年至1983年租房办公、1992年至2000年合用办公楼办公、2000年至今独立办公楼三个阶段。

  在新的独立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后,我院将此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新的起点,充分利用办公、办案和技术设施改善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一是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先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设备管理使用和档案管理借阅等几十项制度,对所有制度强化检查落实,实行奖惩兑现,使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达到资源配置优化,办公秩序井然,办案活动规范,各项管理正规,工作运行高效。二是抓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究实效。2001年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国检察人员基本素质考试,2002年23名同志参加检察官续职资格考试,2003年3名研究生在读,2004年举办电脑培训,全院15名干警参加了脱产培训,院每年春季用一周时间,集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根据不同情况,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专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创业绩。新大楼启用后,我院为相关科室配备了微机、复印机,院里配置了监控设备、摄录放一体机、电子照相机、录放机、微型录音机、空调等,这些配套设施的完善,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各项技术设备的运用成效明显。两年来运用监控设备办案18次,摄像摄影百余次,使用电脑进行办公办案已趋于正常化,科技成果的运用有效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近两年,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各项业务量化考核评比中均位居前列,检察工作的开展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持之以恒抓学习 行之有效抓教育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朝晖

  近年来,我院在科技装备、办公条件相对简陋的情况下,通过走多元化的学习之路,抓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保持了全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涨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学习是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院以学习型创建活动为契机,成立了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学习档案,完善了学习制度,细化了学习内容,创新了学习方法,使大家有系统、有节奏、有目标、有兴趣去学习。明确提出通过学习,要培养出1-2名在省市叫得响的尖子;实现机关硕士、研究生零的突破;本科生以上比例达95%;每个科室培养出1~2名计算机应用能手;反贪局培养出3~5名精通财务的专业人才;各业务科室要培养出省市级优秀主诉检察官和优秀主侦检察官。院里出台了《检察宣传奖励实施办法》,把学习及学习成果纳入业务建设范畴,作为晋职、评级的依据和竞争的条件。

  学习过程中,院领导带头先学,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亲自撰写讲稿。为了树立良好的学风,全院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每位干警每天抽出1小时自学,全年至少读1本好书、写1篇调研文章、听1次知识讲座、进行1次学习评比、接受1次科学文化技术培训。

  通过不断的学习,大家的知识得到了积累,理论和业务水平均有明显提高: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日益规范;案件汇报、分析条理清楚,论理透彻;各种论文、消息、通讯等频频见于报端,去年以来我院先后有近300篇文章在报纸、杂志、电台上发表;自编《职务犯罪和控制对策》、《聚焦反腐败》、《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构想》等讲稿,应邀到国税、地税、供电等部门去开展反腐倡廉和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深受好评。检察长撰写的《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几个问题》和政治处主任胡恒成撰写的《艰苦奋斗光荣传统不能丢》分别获县直机关开展的党员领导干部自编党课讲稿评选活动一、二等奖,双双被县直工委选入《优秀党课讲稿汇编》;办公室副主任周云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首届“学习之星”称号,并被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合肥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

  两年来,我院用于支付干警业务培训、自学、函授等方面的学习费用近3万元,在目标的引导下和机制的激励下,大家学习热情非常高涨,有4名同志为了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自费去北京补习。去年以来,先后有21名学习骨干得到了提拔重用。

  制度建院机制兴院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忠习

  长丰县检察院一直将创新管理机制放在重要地位,树立“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的理念,走出了一条制度建院、机制兴院之路,在长丰县80个机关测评中,我院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2003年度我院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基层院管理机制建设示范院。

  制度建设是建院、兴院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围绕领导班子、检委会等决策机构建设、执法监督、业务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等层面,经过干警提、科室议、集中审等程序,上上下下对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反复讨论,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进行综合评价,宜粗的则粗,能细的则细,修改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62项,涵盖了职业道德、岗位职责、行政管理、量化考核4个方面,并汇编为院规范化管理建设手册共121页。由此在我院形成了一切以制度为标尺,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办案,强化干警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了“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人人都是督促者、人人都是被督促者”的良性循环局面,实现了检察权责具体化、业务管理程序化、队伍管理科学化、资源配置合理化、执法保障制度化。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在实处,我院对干警实行“严管善待”,使干警树立“立院为家”的观念,在全院形成互帮互助、人心思进、人心思奋的大环境;针对长丰县检察院的经费紧张、干警工作压力大、警务保障差的实际情况,实行了院务、检务、财务的公开机制。专门成立督促督查组,制定督查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以奖优罚差。

  几年来,我院所做出的努力也得到各级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认可,先后荣获了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和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获“全省检察系统廉政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大大小小荣誉近30项。

  攻坚克难,推进反腐防贪工作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廷

  瑶海区检察院管辖新站区和瑶海区的案件,每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很大,兼之瑶海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较集中,为保护国有资产和稳定社会治安形势,我院在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面前,上下共同努力,近几年来,各项业务工作均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68件,初查55件,决定立案22件22人,其中贪污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7件7人,受贿案14件14人,贪污5万元以上、挪用10万元以上大案14件14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件2人。为国家和单位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1件56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59件5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0件788人,提起公诉案件354件533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瑶海区检察院在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办案水平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工作力度。第一,我院把收集、分析、判断涉案信息作为侦查活动的基础,通过加大举报宣传、加强同易发案单位的联系和提高侦查人员意识上着手,获取新的证据、新的线索,从而深挖细查。如我院办理的张某、韦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此案发生时间较长,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多年居住在国外,取证十分困难。此案在不断深挖线索的基础上,经过一年的跟踪调查,终于告破。第二,着力加大对窝案串案的侦查力度。由于窝案、串案社会危害较大,涉及人员较多,侦破的时机性很强,我院在侦查此类案件时,制定了重点突破、以快取胜的方针,特别是在初查中,选准突破口,层层深入。先从易“得手”处下手,直接打击顽固分子,推动案件的进一步突破。同时,对其他线索严密控制,防止串供、翻供。对一些上下级共同作案的案件,则从下到上,从外围到中心,各个击破。如我院办理的程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用这种方法在短短的十余天内就立案9件9人。第三,多方联手,破获大案。由于经济案件比较复杂,牵涉面广,特别是一些系列大案,往往需要多方面的协作。近几年,我院一直较为重视对这方面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大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与合作,目前,这种工作方式已经成为我院的一项工作机制。最近,根据群众举报,我院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采取联合行动,成立专案组,在不到10天的突审中,一举立案13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9件,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

  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竹梅

  作为全省第一家与省检察院联网的基层检察院,庐阳区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已步入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的先进行列,近日在宿州市召开的表彰大会上,庐阳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技术科梅毅同志同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促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使我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以来,我院两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并于2001年初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着手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支持下,面对资金不能全部及时到位的困难,提出了“急用先建、边建边用、逐步完善”的建设思路,先后投资60万元购置48台计算机、16台打印机、4台复印机、8台扫描仪、1套刻录设备、2台数码摄录器材,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对网络的功能从适合检察工作应用方面进行拓展,使之更加完善、齐全,更加符合检察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同时安装了信息发布软件、审讯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自动受理举报系统、统计报表填报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建立了刑事犯罪数据库、视频音像资料数据库等。

  网络建成后,我院一改传统的工作模式,采取“三步走”的办法,以全面适应信息技术的要求。第一,撤销文印室取消“打字员”岗位,所有案件和工作材料均由各科室自己打印完成。第二,要求全体干警在规定的时间内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网络应用技能,并对干警进行强化培训。第三,明确手书材料一律不得提交领导审阅,成文的材料必须通过邮件发送给领导备案。迫使干警摒弃过去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办公、办案已由过去的一张纸、一支笔、一本书的传统模式,顺利过渡到键盘操作和各类文书的网上传输,院内办公实现无纸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节省了办公经费,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年来,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的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我院先后有36个集体和55人次分别受到国家、省、市、区级表彰,2人分别立功授奖。

  抓四项机制建设 促检察业务发展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仕球

  蜀山区检察院在抓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狠抓动力机制、规范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七项主要业务工作全部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前三名,有5项名列第一。

  抓动力机制建设以强化队伍素质为目的,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全院干警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此基础上,通过鼓励学习和岗位培训,使队伍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到目前为止,我院共培训各类人员300余人次;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1%,研究生学历占12%。通过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5篇,4名干警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在省院获奖,1名干警参与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在高检院获奖,在各类报刊、杂志、电台发表检察宣传稿件达300余篇。

  抓规范机制建设以建立规范长效的业务流程管理,为检察事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我院在受案环节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要求,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安排专门人员对从案件线索受理到初查,从立案侦查到采取强制措施,从侦查终结到提起公诉等各个环节的案件受理情况进行登记,实行一案一卡;在批捕环节上,以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将承办人提出的不捕的案件、立案监督的案件等难以把握的案件列为重点,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讨论,确保捕准;以侦查监督提审制度规定了必须提审的案件,明确提审案件的要求;以案件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对侦查机关及自侦部门报捕及移送批捕的、建议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捕后作不起诉的案件等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在公诉环节上,提出了″五规范″的要求:即规范公诉人员出庭纪律;规范公诉人出庭用语;规范庭审举证与质证方式;规范法庭辩论标准;规范庭后考评标准。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提高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抓激励机制建设以保持全院干警持久的工作热情。我院分科室、分岗位对工作目标进行科学分解和设定,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工作局面。特别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考评组,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按规定奖先罚差。今年,我院首次对上年度各部门争先进位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兑现,其奖励差距达4倍之多,在干警中引起强烈震动。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案件质量被评为低劣的或出现违纪行为的,除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扣发考核奖外,对严重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抓监督机制建设以提高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我院从敏感环节、关键部位入手,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并突出外部监督。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由6名干警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专门制定了8种表格对举报、初查、立案等8个诉讼环节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在外部监督上,不仅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还定期向“两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抓班子建设带全院工作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富林

  包河区检察院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院建设会议的工作重点,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作保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我院班子成员6人,40岁以下4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区委组织的民主测评中,全院干警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满意率都是100%。

  一、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增强班子建设的动力源泉。

  为了打牢思想基础,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院党组将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学习计划,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具体要求等全面做出安排,并下发给每位参会成员。学习中做到时间、内容、效果、人员“四落实”。规定院党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一天,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6小时,个人读书笔记全年字数不少于15000字,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院党组提出班子成员要强化五种意识,即:公仆意识、自省意识、服务意识、权责意识和治家意识。

  二、以制度建设作保障,营造班子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院将向党委请示汇报和与人大、政协联系制度化,并定期召开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会议。同时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将监督从院内延伸到院外、市外,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勤政廉政向我看齐”,并公布举报电话,请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为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亲和力,院党组始终坚持“个别沟通,会下酝酿,会上讨论,集体决定”。对于干部任免、人事调动、奖惩、资金使用和疑难案件的研究及重大案件的查处等重大安排和部署、决策等都分别通过党组会、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切实保证集体领导。

  三、以服务为宗旨,提升班子建设的凝聚力。

  院党组把干警的愿望和要求放在第一位,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三深入”、“七必谈”、“三必访”,同时,院党组还自我加压,一年提出一个目标,一步一个台阶,制定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规划。勇挑重担和率先垂范,使领导班子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极大地激励了全院干警,给全院各项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防超”成果

  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惠楷

  城郊地区检察院主要担负合肥地区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职责,其中超期羁押检察是我院检察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多年来,我们始终把预防、纠正超期羁押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自2000年5月份以来,我院负责法律监督的监管场所已经连续4年多实现无超期羁押。

  为实现“无超”,我院从思想上切实转变干警的执法观念,树立良好的现代执法理念。在思想统一的前提下,完善各种监督措施和规章制度,严明超期羁押的责任追究制,明确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理由,都要坚决做到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同时坚持做好事前告知和事中催办,杜绝“马后炮”。

  事前告知是一种预警措施。我院要求看守所对新入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规方面的教育、刑事诉讼权利教育,告知其诉讼时限,并在看守干警谈话室、监房内张贴《诉讼羁押期表》,使在押人员对自己的羁押时限做到心中有数,一旦本人案件即将到期,立即报告,从而调动了在押人员举报超期羁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同时开辟了寻找可能超期羁押的案件线索的新途径。

  事中催办可有效防止超期羁押。1999年10月,我院驻所检察室建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阶段及羁押时限一览表》展示板。在绘有详细栏目的展示板上,反映各个诉讼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以及从进看守所到判决的各个诉讼环节的时限等信息一目了然。驻所检察干警每天对展示板内容的变化情况进行核对,在发现案件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立即向有关办案单位进行提示或上门催办、电话催办,几年来通过对羁押案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共催办有关办案单位换押100多人次,从而确保了所有羁押案件没有超过法定时限。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与时俱进,2003年8月起,驻所检察室安装使用了《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对羁押期限实行计算机管理,从技术手段上把好了监督管理关。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情况,只需用鼠标点击查询即可。该软件所具有的独特的自动检索和预警功能,从技术手段上为预防超期羁押把好了监督管理关。

  为了解决案件超期羁押问题,从制度上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和办法,2000年4月,合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本地实际,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家反复研究、修改后,于2000年8月3日联合发布了合检会(2000)1号《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换押制度的规定(试行)》,同年11月1日开始试行,该文件完善了换押制度,统一了换押操作规范。根据办案规定,只要是诉讼阶段变更,就必须换押,没有履行换押手续,看守所就不予提审,这从根本上杜绝了假移送、假退查等变相超期办案现象,切实地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振家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夙勤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朝晖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忠习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廷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竹梅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仕球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富林

我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话基层院建设(组图)
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惠楷(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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