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房租却不能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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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13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了房租,最后却不能入住,原因是这间房子竟然有两个房东,中介公司不经查看就轻易挂牌。市消保委昨天提醒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来沪人员,租房不要图便宜,还是应该找正规的房产中介。 前不久赵小姐由于生活需要来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委托中介租借房屋,与房东协商好相关事宜后,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了房租、押金、中介费等费用后,赵
市消保委认为,虽然中介公司认为已和消费者之间成立了居间合同,提供了居间服务,但是中介公司没有审查房东的资格,没有查看房屋产权证,没有尽到中介的适当注意义务,才使消费者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按照《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该公司应该将中介费退还,并赔偿相关损失。最后在消保委的调解下,赵小姐拿回了自己的中介费。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