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付了房租却不能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1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了房租,最后却不能入住,原因是这间房子竟然有两个房东,中介公司不经查看就轻易挂牌。市消保委昨天提醒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来沪人员,租房不要图便宜,还是应该找正规的房产中介。

  前不久赵小姐由于生活需要来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委托中介租借房屋,与房东协商好相关事宜后,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了房租、押金、中介费等费用后,赵
小姐就搬入该房屋居住。然而没过多久,就有一位老先生来到该住处,申明他才是该房屋的产权人,要求赵小姐搬出该住处。这下赵小姐疑惑了,她随即找到房东讨个说法,房东这时候才承认他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他立即把赵小姐支付的租金和押金退还给赵小姐。赵小姐随后又找到中介公司,以中介没有成功为由,要求退还中介费。中介公司不同意,认为他们已经完成了居间方的任务,房东和消费者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消费者也已经搬入房屋居住,因此公司完全有理由收取消费者的中介费。

  市消保委认为,虽然中介公司认为已和消费者之间成立了居间合同,提供了居间服务,但是中介公司没有审查房东的资格,没有查看房屋产权证,没有尽到中介的适当注意义务,才使消费者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按照《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该公司应该将中介费退还,并赔偿相关损失。最后在消保委的调解下,赵小姐拿回了自己的中介费。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