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涉嫌轧死人后逃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29 生活报 | ||||||||
新华社电由于湖南省韶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亚辉近日涉嫌驾车致人死亡肇事逃逸,引起当地广泛关注。记者3日从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访获悉,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湘潭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湘潭市纪委正对此事立案调查。 据介绍,11月27日18时45分左右,在韶山市市区韶山南路72号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韶山市人大代表、韶山乡石山村村委会主任唐运魁在道路右侧由东往西行走时,被一
目前,驾驶摩托车撞倒唐运魁的赵某和搭乘该车的文某已被韶山市公安局治安拘留。驾驶桑塔纳轿车的韶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亚辉已被湘潭市纪委立案调查。 据交警队办案人员介绍,赵某、文某将唐运魁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约1至2分钟后,刘亚辉驾车搭乘其爱人郭某、韶山市工程公司职工匡某从伤者身上辗过。离开现场10多米后,三人下车来到围观群众面前,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事”后,即驾车离开现场,将车开到了约两公里外的一洗车场洗车。 目前,事故鉴定结果已经作出,其结论是:摩托车将唐运魁撞倒后,造成唐倒地后脑部受伤昏迷,这种伤是一种有条件的致命伤;唐肋骨骨折、肾破裂、肝破裂,是由汽车挤压形成,属绝对致命伤。医院结论:死者系汽车挤压致呼吸衰竭等原因死亡,头部伤加速了其死亡过程。目前,造成唐死亡的双方责任认定还未最后作出。(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