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炜踢人事件”昨天终于有了最后的结果,中国篮协给予了刘炜停赛一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同时,对上海西洋大鲨鱼俱乐部也处以一万元的处罚,此外,当场比赛的技术监督和裁判员也将接受中国篮协的内部处罚。这也是本赛季CBA开赛以来中国篮协对运动员给予的第一次处罚。对此处罚,篮协还给予了详细的解释,篮协表示处罚的主要依据是《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九条:“在比赛过程中,凡运动员用身体任何部位对对方运动员或其他人员有猛推、击打、踢、踩、膝顶、肘击等故意伤人行为者,除被判罚取消比赛资格外,还要对违纪者停赛1—3场直至取消本次联赛参赛资格,扣发该队员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其中个人1万元,俱乐部1万元)。”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当值裁判应该给予运动员取消当场的比赛资格,不过,裁判员并没有这样的处罚,篮协这次并没有包庇的意思,篮协认为:临场裁判员对此过程的判断明显失误。事发后,当场比赛监督、技术代表知情未报,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将给予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内部停赛的处罚,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传真至篮管中心竞赛部。
在刘炜被处罚的同时,11月30日女篮比赛中出现的和球迷的争执问题也有了结果。篮协给予江苏女篮和队员以警告的处分。
女篮甲级联赛11月30日第十轮八一女篮对江苏女篮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至第三节时,江苏女篮场下队员5号张蕴与看台上主场球迷发生口角,造成比赛中断,场面十分难堪。球员与球迷发生争执、对球迷不礼貌,严重违背了联赛“服务于球迷、服务于媒体、服务于赞助商”的宗旨,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严肃联赛纪律,教育运动员,经研究,给予江苏女篮队员张蕴警告,江苏女子篮球队对运动员教育、管理不力,应承担主要责任,给予江苏苏宁环球女子篮球队通报批评。
作者:本报记者詹德华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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