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效能投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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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1: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市纪委监察局决定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社会各界对市直机关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切实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水平。 一、投诉受理范围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过错行 为。 2.工作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3.工作标准不高,服务质量差,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尽职行为。 4.违反行政效能建设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效能投诉制、评议考核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八项制度,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5.违反工作纪律,有章不循,擅离职守等损害党政机关形象的行为。 二、投拆处理办法 对市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受理,经调查属实,依据《西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实行责令纠错、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及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三、投拆受理机构 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投拆中心办公地址:西安市二府街财贸大院后楼一层。 投诉电话:(029)87253390 邮政编码:710003 工作人员:赵会平张力钊杨波 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监察局 2004年12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