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对学生被盗事件负责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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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3:2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来电显示:我是省会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前几天,我在寝室休息时,一小偷闯入寝室,偷走了我的手提电脑。事发之后,学校保卫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但一直没有结果。之后我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此事,可他说,这不是学校的职责,应该去找公安机关报案。我向学校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我错过了最佳报案时间,只给我做了笔录。校园里类似事件时有发生,破坏了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请问学校是否应赔偿我部分损失?刘同学
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手提电脑价值比较昂贵,属于公安部门的立案侦察范围,学校应当协助公安机关侦查。至于赔偿问题,根据过错原则,该生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应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学生如有证据证明,在此类事件中,学校也有过错,可要求学校赔偿部分损失。顺子(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