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的病根是“部门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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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鲁逸川(四川市民) 一提到红头文件,我们眼前即会浮现出那些“红脑袋”,黑字印制的行政文件纸张。时光稍往前追溯或目光投向一些偏远城镇,那些油印的“红脑壳”行政文件更是花样百出。
北京市如今要向这样的红头文件叫板了。据12日2日《新京报》报道,12日1日,该市政府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王岐山要求,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依照法定形式及时向市民公布,否则不得实行。 王市长的这一声让红头文件“先公开后实行”,可谓是掷地有声。公民对政府的“信息阳光”之祈求犹如小树苗渴望雨露。政务公开是打造现代服务政府之必须,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官的必经之途。7月1日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第5条也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见,北京市将红头文件要行政规范什么先告之于民,这是顺行时代所需,我们理应为之喝彩。 但是,联系到当今红头文件的“生存土壤”现状,我们不免还是要“倒抽一口凉气”的。举个今年8月9日《华商报》报道的一则极端的例子:以“财政形势严峻”为由,陕西山阳县小河口镇政府竟下达一份让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以越权罚款等形式“增加财政收入”的红头文件。其清收项目包括诸如“非法同居罚款”等。 这红头文件的真正目的是要让干部“齐刷刷”奔赴乡间田埂,绞尽脑汁地从老百姓身上弄钱。如此“利益冲突”,必然导致众干部纷纷扎进违法行政的汪洋大海中,势必让当地百姓叫苦不迭,让“三乱”重压民身。 之所以会出现红头文件“乱伸出要钱”的局面,我看其祸根归根结底还是“官念”在作怪,人民赋予的公权在悄然倾斜,部门利益在骄纵地驱动着。 就拿最近一波高过一波的审计公告的巨额违规资金来说吧,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政府权力机构和职能部门已偏离了公心,这些部门和行业往往利用手中的公权为部门谋私利。不用说,这些私利的谋取都是靠红头文件作坚强后盾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扼住违规红头文件“要脉”似乎还不是公开。试想,如红头文件在实行前公开时,即使在百姓了知信息的不对称状态下,也看到了违规文件的蛛丝马迹,但百姓又如何能将这种意见传达给政府部门呢,政府部门又如何面对百姓的质询后进入修改程序呢?以上报道未予明示。 如果是制度故意“漏了”,那反映出来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心和勇气问题。实际上,要惩治违规红头文件的端口应一举前移,要让为了部门利益而涉嫌违法和攥利的红头文件“胎死腹中”。比如,某政府部门在酝酿草拟某红头文件时,有关监督部门就应跟上,先期审核其是否违宪违法,并公之于众,让公众作为“意见领袖”左右其文件的制定步伐。所谓“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手握大红印章者只有对权力的敬畏,方能廉洁奉公,服务于民。如此,红头文件才会烘暖百姓的心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