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绑架和恐怖活动保险公司不再免责(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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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6:03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际合作开发的《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产品近日上市。 据悉,该产品首次将绑架、恐怖活动等新的风险列为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今后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恶意报复、绑架等造成人身伤害,将可以获得太平洋产险的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 除承保被保险人本人的意外伤害风险外,《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还提供了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吕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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