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中学生 8少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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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宁夏石嘴山市9名未成年人活埋一名中学生的故意杀人案日前已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9名少年除未满14周岁的侯某某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主犯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3月9日,16岁的苏某听说被害人小文(某校初中生)对人说他偷东西,就和他的8名朋友把小文带到一个山坳中,将小文折磨致重伤并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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