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生产鞭炮属于违法犯罪 节前大清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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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08:56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周活动现场获悉,自11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1870余万头,查处案件9起,取缔非法业户10家,刑事拘留1名,治安处罚11名。 11月7日,蓬莱北沟镇马某等四人因商店内非法购进烟花爆竹,被治安处罚。
11月11日,莱阳市张某等三人先后从滕州、青岛等地非法购进礼炮、土鞭,被治安处罚。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春节将至,各种非法爆炸物也开始冒头,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将决不手软。(张晋永文)责任编辑:孙毓波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