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用好财政政策为农民减负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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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0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胡宝民、赵志东记者王玉亮)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立足我省实际,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全省农民农业税收负担减少16.6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6.08亿元,安排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资金900万元,安排良种补贴资金1000万元,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6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 今年,财政部门在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公开了合法的涉农收费项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农业税税率在2003年的基础上平均降低了3.06个百分点,全省实际全部免征农业税的县(市、区)为11个。此外,还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全省农民农业税收负担减少16.6亿元,人均应负担农业税及附加下降到34.5元,比2003年的63.7元减少29.2元,减幅为45.8%,比改革前的2001年人均负担降低68%。 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6.08亿元。全省188个县(市、区)、8个原省属国有农场的1370万个农户领取了种粮补贴;安排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资金900万元,已拨付下达;安排良种补贴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下达。 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4年预算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62亿元,其中“村村通”资金2.62亿元,农村公路建设国债项目配套2亿元;2004年追加预算2.9亿元,客货运附加费预留资金细化3948万元,全部用于“村村通”工程。截至10月底,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3.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39.9%;竣工里程21896.1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03.7%;新增通油路的乡镇52个,占年度计划的144.4%;新增通油路的行政村10165个,占年度计划的152.7%。 | ||||||||